本報訊(記者劉艷)由全國工商聯和中共重慶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國200余名民營企業家共同參與的2006中國(重慶)民營經濟發展戰略論壇日前召開。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出席并講話。
黃孟復在《民營企業要積極承擔構建和諧社會的責任》的講話中提出,民營企業應當結合企業的發展戰略,在七個方面履行構建和諧社會的責任。
一是推動發展的責任。民營企業已經成為經濟發展增量的主要來源。不斷增加投資、利潤、就業、稅收,就是對社會和諧的最大貢獻。
二是爭取公平的責任。民營企業既要為自身的發展爭取更加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場環境,也要公平地對待社會其他群體,努力維護他人的公平權利與利益。只有當既爭取自己公平又維護他人公平成為普遍時,自身的公平才能得到最終的保證。
三是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責任。充分尊重和切實維護員工的權益,是民營企業的責任與義務,也是民營企業獲得員工擁護、支持和積極勞動貢獻的條件,是企業和諧勞動關系的基礎,是企業更好更快發展的條件。
四是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責任。濫用資源、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已經成為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障礙。造成今天這樣與自然不和諧相處的局面,企業要承擔相當大的責任,其中包括民營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要承擔相當責任。
五是遵守法律與規范的責任。民營企業一定要遵守一切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經濟規范與秩序。這既是民營企業的責任,也是民營企業長期健康發展的條件。
六是維護道德與誠信的責任。要在企業家中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道德規范,真正建立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個人誠信。
七是參與光彩和公益慈善事業的責任。積極承擔社會公益慈善責任,這是中國企業家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