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勇平:全國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特聘教授
科技成果評價體系是評價科技成果質量和價值的一種體系化方法,它能夠客觀、全面地評價科技成果的創新性、實用性和影響力,為科研人員提供科研工作的方向和動力,為科研機構和科研項目的管理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特聘教授黃勇平指出,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整體的科研水平不斷上升,但與國家對科技創新的迫切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國科技發展迫切需要以成果內含為核心的評價體系。
黃勇平發現,當前科技成果評價主要以論文發表數量、論文引用次數和論文發表的雜志和專利數量等定量指標為主,忽視了科技成果的實際應用效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的因素。因此,評價結果可能存在片面性和不公正性,不能全面反映科技成果的真實價值。科技成果評價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和規范,不同評價機構和評價者之間評價標準存在差異,導致評價結果的不一致性和不可比性。
科技成果評價過程中,評價者往往會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導致評價結果偏頗。科技成果評價過程中缺乏透明度和公開性,評價結果往往缺乏公開透明的依據和過程,導致評價結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受到質疑。
針對科技成果評價,黃勇平建議,首先,科技成果評價應該綜合考量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除了專利數量、論文發表數量等定量指標外,還應該考慮科技成果的實際應用效果、社會影響等定性指標,以全面評價科技成果的質量和價值。根據領域特點,建立統一的評價標準和規范,明確評價的指標和方法,確保評價結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提高評價的公正性和科學性。建議除了基礎理論研究成果以外,其他應用基礎或者應用成果都需要增大應用效果的權重。評價獲獎成果要充分說明在什么領域、解決了什么問題、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有什么突破。
其次,可采用提名制的方式來遴選優秀的科技成果。在評審過程中邀請領域的小同行對成果采用比較分析、專家評審、用戶反饋等方法,綜合多方面信息對科技成果進行評價,減少主觀因素的影響,提高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準確性。邀請不同領域的大同行綜合評價科技成果對社會發展貢獻進行評價。同時,建立科技成果評價的長效機制,定期對科技成果進行評價和監測,及時發現和糾正評價過程中的問題。
最后,加強科技成果評價過程的透明度和公開性。把每一位參與評審的評委提出自己的評審理由向外界公布,經受社會的監督。評審委員會匯總意見,提出支持的理由是什么,不支持的理由是什么。由此,確保評價結果的公開透明,提高評價結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減少爭議和爭端,增強評價的公正性和客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