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能動司法理念”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領域的生動實踐,是做好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閻建國認為,在深化訴源治理、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方面,人民法院尤其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止于萌芽、解于訴前,從而更好維護社會穩定,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平安中國。
閻建國長期關注社會基層治理工作,多次在兩會上建議,要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接訴即辦”“無訟社區”模式,深化訴源治理。2023年2月,他受邀參加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合力聚勢,共建基層治理新格局”調研座談會,“該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主動融入社會治理格局的經驗做法值得肯定。”閻建國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強調“抓實公正與效率,必須做實訴源治理,主動融入國家治理、社會治理”。“近年來,人民法院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積累了很好的經驗。比如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建立‘法院+社會’多元解紛格局,加強調解資源共享共用、實現全流程網上解紛等等。”閻建國表示,希望人民法院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踐行新時代能動司法理念,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持續拓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廣度和深度,形成更具規范性、更加常態化、更富實效性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院在深化多元解紛、強化調解力量、服務營商環境等工作中的職能作用,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