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濕地保護法》實施已經1年有余,在實際保護中還存在資金投入不足、技術支撐不足、管理手段支撐不足等問題,需要打出一套‘組合拳’,從政策上、科技上、管理上、機制上予以保障和創新。”3月8日,正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漢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主任亢德芝在接受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漢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主任亢德芝。受訪者供圖
亢德芝表示,作為重要的“儲碳庫”和“吸碳器”,濕地保護的生態意義重大。2021年12月通過的《濕地保護法》開始以立法方式保護濕地。2022年,武漢成功舉辦《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而《濕地保護法》實施已經1年有余,在實際保護中還存在以下困難與問題。
一是資金投入不足。由于濕地的保護與修復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而濕地本身難以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只能靠政府投入,資金來源單一。
二是濕地保護與修復的技術支撐不足。由于濕地的生態環境具有多樣性,生態退化的機理不清晰,生態修復的技術支撐不足,缺乏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技術支撐。
三是智慧化管理手段支撐不足。由于濕地保護面積廣,且進入難度大,需要智慧監管系統來輔助管理,目前智慧監測系統覆蓋度有限。
亢德芝建議:
一是國家濕地公園建設資金可納入中央財政資金使用范圍。
二是科技部和國家林草局共同支持,在武漢設立濕地保護修復全國重點實驗室,加強濕地保護修復的科學研究,重點研究濕地發育演變的過程與機理、退化濕地生態系統修復、濕地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等技術,推動濕地保護事業高質量發展。
三是生態環境部支持武漢建立濕地監測系統全覆蓋。武漢作為全國擁有國家級濕地公園最多的省會城市,是中國經濟總量前10城市中唯一的國際濕地城市,也是全球首個千萬人口以上的國際濕地城市。武漢具有典型代表性,通過監測可以提供濕地保護的實踐樣本,具有復制推廣性。
四是建立健全林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多部門參與的聯動工作協調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作、一體推進的濕地保護工作格局。
五是加強隊伍建設。加大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定期開展人才交流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濕地、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等培訓,全面提高管理隊伍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