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原副主席、上海市委原主委,上海市政協原副主席趙雯
設置獨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既是保障驅動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客觀要求,也是深度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更好服務高水平的對外開放緊迫的需要。
全國政協常委趙雯發現,我國尚未建立國家層面的知識產權專門法院,且職能定位還需進一步優化,人員配置亟待強化,基礎保障相對不足。
對此,趙雯在今年全國兩會上遞交了一份提案,建議以深化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為重點,進一步推進完善我國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體系建設,切實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
趙雯建議獨立設置國家知識產權法院。在目前知產法庭基礎上,盡快組建國家知識產權法院。國家知識產權法院承擔全國范圍內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上訴案件和壟斷上訴案件上訴審職能。
她還建議,適當增設地方知識產權法院。建議加強現有4家地方知識產權法院人員力量,優化北京、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將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獨立設置。此外,建議在現有4家知識產權法院基礎上,重點考慮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量和城市影響力建設知識產權法院和知識產權法庭,在有關案件量大的地方適時增設若干知識產權法院。
同時,推進制定知識產權特別程序法。重點圍繞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特點和審判規律,以提升知識產權訴訟質效為目標,加快研究制定知識產權特別程序法。特別是改革專利民事侵權與行政無效二元分立制度,實現專利效力判斷與侵權認定的程序銜接和標準統一。
此外,加強基礎保障。加大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對設置獨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的支持,加快形成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相對穩定的國家知識產權審判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