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
為了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工作,經社中央第二十八次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在社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對2004年度在履行社的職能和加強自身建設的各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立及獎勵名額
此次表彰設參政議政工作先進獎、社會服務工作先進獎、基層組織工作先進獎、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獎、信息工作先進個人獎等五個獎項。參政議政工作先進獎、社會服務工作先進獎、基層組織工作先進獎分為先進集體獎和先進個人獎,其中先進集體獎原則上不超過10個,先進個人獎原則上不超過30名。
二、評選條件
(一)參政議政工作先進獎
1、先進集體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工作原則,把履行參政議政職能作為社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
(2)努力提高參政議政工作質量,加強基礎研究,注重科技特色,為社組織(社中央、省級組織)積極提供參政議政材料,多次被選用并產生顯著成效。
(3)有一套完善的參政議政組織領導體系,一支高素質的參政議政人才隊伍,一套有助于提高參政議政質量的社會聯系網絡,一個廣泛參與和有效集中相統一的參政議政工作機制。
2、先進個人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工作原則,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
(2)熱心社的參政議政工作,積極組織各種參政議政活動,在創建廣泛參與和有效集中相統一的參政議政工作機制方面成績顯著。
(3)積極為社中央和地方組織撰寫參政議政文稿,所寫文稿多次被社組織選用并在參政議政中取得顯著效益。
(二)社會服務工作先進獎
1、先進集體
充分發揮社員作用,有很強的凝聚力,有明確的工作思路和計劃,在區域經濟發展、支邊扶貧、科學普及、學術交流等方面,一年至少辦1-2項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實事,積極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受當地中共黨委政府表彰和贊揚的基層組織。
2、先進個人
(1)在區域經濟發展中提出重要科技咨詢意見建議,被政府采納并產生較大影響和較為顯著的經濟、生態或社會效益。
(2)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較大社會或經濟效益。
(3)在支邊扶貧工作中默默無聞、無私奉獻,做出重要貢獻。
(4)長期扎根基層,服務一線。
(三)基層組織工作先進獎
1、優秀基層組織獎
(1)領導班子有好的帶頭人,熱心社務,有奉獻精神,作風民主,能團結一班人,開拓進取,積極開展工作。
(2)推動社員在本職工作中做出成績,在本單位樹立良好的形象,得到領導肯定和重視。
(3)組織社員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國家、地方大政方針、社會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積極向中共黨組織或按社的組織系統建言獻策,做好社會服務工作。
(4)關心社員的工作和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維護社員的合法權益,有較強的凝聚力。
(5)注重制度建設,組織生活有計劃,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有較強的吸引力,注重質量和實效。
(6)是省級的先進基層組織。
2、優秀基層組織工作者(限基層組織負責人)
(1)政治素質好,有一定理論水平,熟悉統一戰線政策,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謙虛謹慎,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組織領導能力,有威望和群眾基礎。
(3)作風民主,公道正派,顧大局,識大體,善于團結同志一道工作。
(4)熱愛社的組織,熱心社務工作,有奉獻精神,為基層組織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5)所在基層組織工作突出,有代表性。
(四)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獎
(1)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熱愛社的思想宣傳工作,認真履行職責,有奉獻精神。
(2)積極推動和組織政治理論學習、座談、報告等活動,力求創新觀念,形式新穎,辦出特色。
(3)積極策劃、組織、落實思想調研工作,了解社員思想狀況和主流,及時向社中央反映有關情況;做好調查研究的綜合分析。大型調研活動不少于2次;調研報告有點有面,有事實,有分析,有深度,不空泛。
(4)主動開展社外宣傳工作,積極撰寫(推薦)各類稿件,做到新聞宣傳的及時準確,生動豐富。新聞宣傳在當地產生較大影響。2004年度在公開媒體上發表我社各類活動及人物報道稿件或推薦素材不少于15篇,曾獲得各類表彰或獎勵。
(5)工作有創新、有思路、有特點、有實踐。
(6)保質保量地完成社中央要求的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將當地重大信息、重大活動與社中央有關部門溝通聯系,協助重大采訪任務的組織實施。
(7)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好社刊社訊的編輯工作。
(五)信息工作先進個人獎
(1)以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報送的信息為依據,被社中央采用50份以上的省級組織信息員。
(2)本年度報送的信息中,有1份以上得到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領導人親筆批示的省級組織信息員。
(3)本年度多次撰寫提供具有重要價值的信息,受到有關領導和部門重視的社員。
三、評選辦法
1、先進集體
先進集體以省轄市級及其以下組織為主。每個獎項先由各省級組織報送1至2個并附材料,經社中央各相關業務部門提出推薦名單,報分管副主席審閱后提請主席辦公會議審定。
2、先進個人
每個獎項(信息工作先進個人獎除外)由各省級組織根據評選條件提出不超過2名的推薦人選并附材料,報送社中央各相關業務部門,社中央各相關業務部門匯總后,報分管副主席審閱并提請主席辦公會議審定。
四、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獎 項 | 業務部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參政議政 工作先進獎 | 參政議政部 | 陳 奇 郭培君 | 010-84250047 | cwww@93.gov.cn |
社會服務 工作先進獎 | 社會服務部 | 李勝男 | 010-64246102 | swww@93.gov.cn |
基層組織 工作先進獎 | 組 織 部 | 王文英 | 010-64255682 | zwww@93.gov.cn |
思想宣傳工作 先進個人獎 | 宣 傳 部 | 戴 紅 | 010-64258418 | xwww@93.gov.cn |
信息工作 先進個人獎 | 辦 公 廳 | 張 瑛 | 010-64265511轉2307 | ywww@93.gov.cn |
請各省級組織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社中央各相關業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