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紹彬:增補的民法典免除了醫務人員救死扶傷的后顧之憂
發布日期:2020-06-03 ??? 來源: 九三學社福建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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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即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民法典中增補了第一百八十四條“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在醫療機構免責情形中明確指出“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如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應予以免責。”
“這意味著,在修改民法典的討論時,我們提出的‘在緊急情況下醫務人員或救助者搶救被救助者,如盡到責任,應予以免責’的建議被采納了!”2020年5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福州市第二醫院副院長林紹彬教授激動地將此消息發遍了他所有的微信群。
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四十五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并予以公布,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悉,本次頒布的《民法典》增補了若干醫療責任相關規定,受到廣大醫務工作者的一致認同和紛紛支持。“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法律最高境界,也充分體現了我國依法治國和保護人權的生動實踐。” 林紹彬教授說道。
來源:摘錄自《醫師報》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