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專刊|九三學社界別提案選登十八:關于加快推進肉蓯蓉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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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蓯蓉為名貴中藥材之一,素有“沙漠人參”美譽。由于長期亂采濫挖,肉蓯蓉野生資源曾瀕臨枯竭。近年來,通過專家的努力,建立了肉蓯蓉的高產穩產栽培技術體系,并在內蒙古、新疆、甘肅等地沙漠中推廣種植梭梭和檉柳615萬畝,接種肉蓯蓉191萬畝,年產藥材7000余噸,為肉蓯蓉大健康產業發展和大品種培育奠定了基礎,節約國家治沙資金120多億元,帶動15萬沙區人民脫貧致富,在維護邊疆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該產業的進一步推廣卻面臨窘境:
一是肉蓯蓉納入食藥目錄進展緩慢,阻礙產業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收載了肉蓯蓉的兩種基原植物:荒漠肉蓯蓉和管花肉蓯蓉。2018年1月11日,國家衛健委食品司發布的《國家衛計委關于就黨參等9種物質作為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開展試生產征求意見的函(國衛食品評便函(2018)8號)》將肉蓯蓉(荒漠肉蓯蓉)納入;2018年4月28日,在此基礎上又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征求將黨參等9種物質作為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意見的函(國衛辦食品函(2018)278號)》,進一步征詢意見。但征求意見迄今未有結果,嚴重影響肉蓯蓉的新產品開發和下游產業的發展。一方面,2017年底列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中藥肉蓯蓉大品種開發與產業化”項目的重要考核指標,即開發 40 個以上保健產品,由于征求意見函尚未有結果,嚴重影響了項目的執行進度。另一方面,西部民族地區群眾種植肉蓯蓉來治理沙漠、保護生態的積極性高漲,由于肉蓯蓉尚未進入食藥物質目錄,制約了產品健字號、食字號的審批,限制了肉蓯蓉的用途和產品銷售渠道,大量藥材存在滯銷隱患,造成“藥賤傷農,藥賤毀林”,發展前景堪憂。
二是管花肉蓯蓉尚未列入征詢意見,易引發地區矛盾。目前頒布的征求意見函,肉蓯蓉的基原植物只有荒漠肉蓯蓉,未將另一基原植物管花肉蓯蓉列入。管花肉蓯蓉和荒漠肉蓯蓉功能主治相同,在新疆南疆地區有長期的食用歷史,并經過急性毒性試驗、3項遺傳毒性試驗(小鼠骨髓嗜多染紅細胞微核實驗、小鼠精子畸形實驗、Ames實驗)、90天喂養試驗,已被證明安全無毒。同時,國家衛健委同期公示的其他多基原中藥如黃芪、靈芝等也未列出哪些基原可以作為食品,哪些基原不可以作為食品;此前食藥物質目錄中大量的多基原中藥也未區分基原植物,僅對肉蓯蓉特殊規定,將造成不同產區人民特別是少數民族群眾的矛盾。橫向對比國際,日本先后于2004年(藥食發第0331009號)和2007年(藥食發第0417001號)將管花肉蓯蓉和荒漠肉蓯蓉列入食品目錄,其后肉蓯蓉產業研發和銷售都取得長足進步,而我國遠遠滯后。
為此,建議:
一是盡快推進將肉蓯蓉(荒漠肉蓯蓉)正式納入食藥物質目錄。建議國家衛健委在2018年征詢意見的基礎上,限時反饋意見征詢結果,在各渠道公示落實。意見征求完畢后,盡快更新食藥物質目錄,并知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有關執法單位,允許相關企業注冊肉蓯蓉相關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是將管花肉蓯蓉也作為食藥物質目錄中肉蓯蓉的基原植物列入。建議國家衛健委食品司在目前的意見征詢函的附錄中進行修改,肉蓯蓉類不再特指荒漠肉蓯蓉,改為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明確的所有類別基原植物。
三是將肉蓯蓉種植列入國家精準扶貧項目。建議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將內蒙古、新疆及甘肅等西北沙漠地帶肉蓯蓉基原植物種植、肉蓯蓉嫁接種植等工程列為精準扶貧項目,由國家財政配合地方政府對農戶實施財政補貼。同時,建議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將沙漠梭梭、檉柳等肉蓯蓉基原植物種植列為防風固沙工程,由治沙專項資金予以同步補助,并可與其他補助型政策疊加,激發沙區人民種植熱情。(擬提交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