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周嵐:積極呼應老齡化社會需求 建議出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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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為老舊住宅樓房加裝電梯也成為了急需解決的民生問題。目前各地將“老舊小區加裝電梯”作為重要的民生實事,加大政策支持和推進力度,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成效。 “即便如此,每年成功加裝電梯的數量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周嵐說。 周嵐表示,“電梯加裝難”的最大癥結在于:不同樓層之間的居民意見不一、難以達成共識。調研發現,高樓層住戶對加裝電梯需求迫切,而低樓層住戶則擔心其住房的通風、采光、噪音、出行等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其房屋價值,普遍對加裝電梯持反對意見。 “老舊住宅樓房加裝電梯涉及不同居民間實際利益的矛盾糾紛,僅靠居民協商難以解決,迫切需要加強法治支撐保障。”在周嵐看來,現有法律法規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規定尚不夠明確清晰,社會對加裝電梯居民表決的適用條款和表決范圍存在不同認識。具體而言,各地大多按照《民法典》第278條的規定,要求加裝電梯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但仍有不少居民,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是否屬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是否適用《民法典》第278條規定持有疑義。”此外,“參與加裝電梯表決的居民范圍是限定在整個單元、整棟樓,還是整個小區,也有待進一步明晰。”在具體實踐中,各地加裝電梯居民表決范圍不完全相同,三種情形都有施行,有待進一步明晰規范。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將廣西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加裝電梯引發糾紛案件,作為“經民主決策以合理方式在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受法律保護”的典型案件,該案依法駁回了一樓業主狀告樓上9戶鄰居對涉案電梯停止使用并予以拆除、恢復原狀的訴訟請求。 此外,人民法院報評選的“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的首件也是“阻撓住宅加裝電梯施工案”,安徽省、合肥市兩級法院審理了合肥市首例因電梯加裝引發的糾紛,支持了高層業主要求一樓業主停止對電梯安裝施工的阻撓、妨礙的請求。 從這兩起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加裝電梯糾紛訴訟正成為社會關注熱點。在上述案件中,涉案樓宇加裝電梯已征得大多數業主同意,地方人民法院在審理中堅持法理情的統一,彰顯了司法為民的價值理念和情懷,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支持。 為進一步呼應老齡化社會日益增長的需求,周嵐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在進一步梳理總結加裝電梯地方典型審判案例的基礎上,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明確加裝電梯項目適用的法律條文、居民表決范圍、參與率、同意率等具體規定,有針對性地破解各地加裝電梯實踐中的難點堵點,為加裝電梯工作強化法律支撐,從而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提供有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