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召開,習近平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報告。報告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報告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高度,對人民政協的政治領導、性質定位、工作重點、民主監督和履職能力,作了重點論述、提出明確要求,為新時代做好人民政協工作,明確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加強黨的領導,舉旗定向
報告指出:“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于領導地位的,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習總書記明確提出:“做好人民政協工作,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報告提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14條基本方略,第一條就是“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
堅持黨的領導,是根本政治原則。人民政協作為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堅持黨的領導,是應有之義,更是政治規矩。習總書記指出:“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體統一領導。”決勝全面小康、實現民族復興,離不開黨中央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人民政協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加強黨中央對人民政協的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使其體現于人民政協工作的各方面、貫穿于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全過程。
加強黨的領導,是正確政治方向。新的歷史方位下,只有不斷加強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才能始終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和中央辦公廳先后頒發《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對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人民政協充分調動參加人民政協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切實把各方面的智慧凝聚到“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上來,把各群體的力量匯聚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上來,勠力同心、奮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二、明確性質定位,凝心鑄魂
報告指出:“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準確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是做好政協工作的關鍵所在,也是推進政協協商民主的根本遵循。習總書記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局中謀劃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他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這一制度是在中國的社會土壤中生長起來的,人民政協就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政協協商,并不是要求政協作為協商主體,直接跟黨委、政府以及有關部門開展協商;而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通過人民政協這一渠道,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持續完善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機制和制度,不斷提高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依托這一重要渠道,各方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廣泛協商、凝聚共識。
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不是權力機關,也不是決策機構,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具有話語權、影響力,在國家權力運行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協是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是“國家思想庫、改革智囊團”。要加強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發揮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黨政工作推進到哪里,政協工作就跟進到哪里,協商民主就開展到哪里,各方力量就凝聚到哪里,為改革建言、為發展獻策。
三、突出工作重點,謀篇布局
報告提出:“人民政協工作要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把協商民主貫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全過程,完善協商議政內容和形式,著力增進共識、促進團結。”報告明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任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團結和民主,是和諧穩定的思想基礎,是改革發展的力量源泉;團結增強凝聚力,民主提升認同感。新時代人民政協的工作,就是要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增進團結、擴大民主,凝心聚力服務新時代總任務。
協商民主,應全程全面。習總書記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應該是實實在在的、而不是做樣子的,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個方面的,應該是全國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級的。”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都是協商民主在人民政協的集中體現和實現方式;每一項職能的切實履行,都可以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實效和水平。要主動把政協工作放到黨委、政府全局工作中去謀劃、去推進,觀大勢、顧大局、謀大事,站得高、看得遠、想得深,協商才能得到黨政重視,成果才能得到采納使用。
協商民主,要增進共識。習總書記指出:“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人民政協必須始終與黨中央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始終把增進思想政治共識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努力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成為參加人民政協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共識,才能學習領會、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基本方略,做好各級政協組織的工作部署,開展廣大政協委員的履職行動,保證政協在黨和國家全局工作中有地位、有聲音、有作為。
四、重視民主監督,有的放矢
報告要求:“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重點監督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政協民主監督是協商式監督;協商是方式和原則,監督是手段和途徑。習總書記要求:“在中國共產黨統一領導下,通過多種形式的協商,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廣泛接受批評和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是體制內監督,有助于提高協商民主的政治性;是綜合型監督,有助于提高協商民主的廣泛性;是針對性監督,有助于提高協商民主的實效性。政協民主監督的主體,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
政協民主監督的重點:重大方針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要“積極開展民主監督,講真話、進諍言,出實招、謀良策”。根據十九大報告,黨的領導、人民中心、全面深化改革、新發展理念、人民當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國等14項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是重大方針政策,要重點監督;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等8件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要干的大事,是重要決策部署,要重點監督。
政協民主監督的目的:貫徹落實。習總書記要求:“要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溝通協調機制。”民主監督在具體實施中,要同政治協商、參政議政職能相互融合,融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寓民主監督于協商會議、專題調研、視察提案、座談聽證之中。樹立人民意識、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監督實效,是政協民主監督的出發點、著力點和落腳點。既重視政協工作的績效,更關心人民群眾的滿意;既重視眼前問題的解決,更關心長遠制度的建立;既重視對策建議的提出,更關心采納落實的情況。
五、增強履職能力,攻堅克難
報告要求:“增強人民政協界別的代表性,加強委員隊伍建設。”政協的職責就是搭好平臺,讓各黨派團體、各界別和廣大政協委員,在政協這一專門協商機構議政建言。習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要“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大力推進履職能力建設”,并明確要求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系群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這就需要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加強政協委員隊伍的能力建設,才能更好發揮界別優勢和委員專長,為改革發展出實招、謀良策。
完善界別設置,增強代表性。習總書記提出:“人民政協要堅持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匯聚起共襄偉業的強大力量。”政協委員由界別產生,界別是政協的特點和優勢所在;各界別的委員大都術業有專攻,其中不乏有造詣的專家學者。合理調整和設置政協界別,進一步增強政協的包容性、擴大政協的團結面,為更廣泛的社會力量提供政治參與渠道,充分調動各界別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推進人民政協的界別建設和能力建設。
加強隊伍建設,增強責任感。習總書記指出:“希望廣大政協委員珍惜自身榮譽,恪守憲法法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錘煉道德品行,改進工作作風,切實發揮在本職工作中的帶頭作用、界別群眾中的代表作用,不負重托,不辱使命。”政協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提升委員履職能力是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協要努力為委員履職盡責創造條件,教育引領政協委員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營造風清氣正、廉潔奉公的履職環境。政協委員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把群眾放在心上,把擔當扛在肩上,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時,議政議在點子上,監督監在關鍵處”。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對人民政協性質的重要論述、工作的重點要求,將指導人民政協事業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創造新成就、取得新發展。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要求學習、領會、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民政協工作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在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注: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四川省委會副主委、成都市委會主委、四川大學校長助理徐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