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已有兩年多。在長三角地區,應如何加強生態環境的共保聯治?
在即將召開的2021年“上海兩會”上,九三學社上海市委擬提交一份提案,建議加快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空氣質量監測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尤其需要按照生態環境共保聯治的要求整體布局。”提案稱。
一體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尚未建立
提案指出,2020年上半年,長三角地區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六因子中,PM2.5、PM10等日均值已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臭氧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空氣優良天數同比上升19.1個百分點。
雖然空氣質量提升明顯,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很大改善空間:一是日均值尚未達到世界衛生組織指導值,年均值未達到中國空氣質量一級標準和世界衛生組織指導值;二是臭氧濃度距中國空氣質量一級標準和世界衛生組織指導值還有距離,一氧化碳和臭氧濃度略高于粵港澳珠三角地區;三是夏季和秋冬季PM2.5、臭氧時有超標。
“長三角三省一市目前已各自建立空氣質量監測網絡,但長三角一體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尚未建立。”提案稱,而國內最早的粵港澳大灣區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始建于2005年,目前已覆蓋香港、澳門和廣東省九個市,統一發布實時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建網后除臭氧外的空氣質量五因子濃度大幅下降。
與粵港澳空氣監測網絡相比,長三角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存在站點功能覆蓋不足,發布內容、方式和數據查詢不一致,缺乏統一公布平臺、統一質控體系和階段性空氣質量分析功能等不足。
建議統一監測標準和質控體系
《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管理“三統一”制度建設行動方案》提出,在示范區內實施環境監測聯動和環境質量數據共享。該提案建議,在此基礎上,加快長三角地區重點城市一體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針對上述問題,這份提案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具體建議:
第一,開展監測現狀調研。整合長三角地區現有空氣質量監測資源,依據各站點功能屬性、區域定位和各地市需求,先期組建示范城市如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空氣質量聯合發布的網絡平臺。
第二,制定分階段建設目標。逐步擴大區域空氣監測網絡,除覆蓋主要城市站點外,可考慮逐步加入交通站點、背景站點、區域傳輸通道站點等。監測數據除常規空氣質量監測因子和氣象參數外,今后可逐步接入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監測等并向社會發布。
第三,加強監測數據共享。推進長三角空氣質量監測與氣象數據共享機制,為重污染天氣預報、防控、污染來源解析、區域傳輸路徑確認、重污染天氣成因分析等科學決策提供重要數據支撐,并為預警研判提供重要參考,為制訂防控對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四,統一監測標準和質控體系。結合示范區“三統一”政策,對各站點執行統一質控和質保體系,統一區域空氣質量監測標準。根據各地排放清單和企業名錄,實施區域內重點企業固定源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控、數據共享和重污染天氣區域聯防聯控。
第五,建立監測信息統一公布機制。借鑒粵港澳珠三角地區的經驗,在建立一體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的基礎上,通過媒體向社會統一發布長三角區域主要城市空氣質量信息,并可查詢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和歷史數據,通過公眾監督,進一步提升長三角地區環境空氣質量。(轉自澎湃新聞 欒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