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香港8月21日電?。ㄓ浾甙妆┲醒胝c香港特區政府21日在此間簽署《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簡稱“新安排”),以保障同一項收入,不論是直接收入或是間接收入,均不會被雙重征稅。
“新安排”涵蓋個人和企業的直接收入(如營業利潤及個人勞務所得),以及間接收入(如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把1998年2月簽署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的安排》內容擴大。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代表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簽署了“新安排”,并就在雙方各自完成必要的批準程序后生效?!靶掳才拧钡膬热莅ǎ?/P>
――香港居民投資內地企業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目前的20%減至10%。寬減將鼓勵更多香港居民及外來資金經香港投資內地。
――香港居民和企業在內地賺取的利息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目前的20%及10%一律減至7%。
――香港居民和企業在內地賺取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也由目前的20%及10%一律減至7%。
――香港居民及企業轉讓內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征稅權歸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