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國家戰略,構建領軍企業牽頭的創新聯合體,是新發展階段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和促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重大探索。
然而,從實踐來看,目前各地對創新聯合體的建設還處于摸索階段,對其使命定位、組建方式以及創新機制等多個關鍵問題理解仍存在較大差異,相關規定和做法千差萬別,“這表現在工作力度和進度參差不齊,部分省市甚至還沒有放棄傳統思維,有些創新聯合體依然由科研機構而非領軍企業牽頭,有些只是立足成果轉化而攻關核心技術的意愿不足,有些參與方之間關系像聯盟一樣松散。”兩會之際,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常委、研究室主任王汝芳表示。
經過調研,他發現大多制度創新不夠且并未真正建立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機制,沒能實現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未能彰顯創新聯合體的特色。
為扎實推進創新聯合體高質量發展,促進協同創新形成新突破,王汝芳建議:
一、堅持科技領軍企業主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機制。
科技類新產品、新服務的推向市場和升級換代,需要經歷從理論可行性到技術可行性的驗證,從小試、中試到產業化的跨越,從小規模測試到大規模推廣的銳變,并根據市場反饋、用戶體驗不斷優化,持續推動迭代創新。這一過程,特別是其中涉及關鍵核心技術工程性突破的,唯有充分發揮科技領軍企業主導作用,發揮其引領需求、集成創新和組織平臺等優勢才能實現。
“拼盤式”“形式化”“拉郎配”聯合,“跑項目”“分資源”“填表性”合作,解決不了制約產業發展的“卡脖子”難題。創新聯合體各方要真正形成利益共同體,發揮領軍企業的市場優勢,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機制,做到需求與供給相互牽引、協同進化,前端與后端無縫銜接,形成體系化持續性創新力量。
二、不斷完善政策制度供給,營造想創新敢創新氛圍。
要完善創新的負面清單制度,細化盡職免責辦法,鼓勵一流科學家瞄準較高的目標做真正重要的創新研究。要強化市場“法無禁止即可為”的預期與氛圍,解決各類主體協同上的“機制差”問題,推動構建協同攻關的組織運行機制。
支持科技領軍企業通過國家課題的方式參與出題張榜,組織揭榜主體形成創新聯合體。鼓勵創新聯合體參與國家重大科技任務需求凝練和方案制定,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鼓勵創新聯合體加大投入,對重大攻關進行事前和事中補貼,對取得重大成果的,加大獎勵力度。完善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引導信貸資金、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助力創新聯合體建設。
三、挖掘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制定國家層面指引意見。
盡快總結創新聯合體建設發展的典型做法,及時評估各地推進創新聯合體建設的階段成效,挖掘出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將創新聯合體的建設作為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的重要舉措,由權威決策指揮機構定期專題研究建設中出現的問題,解決遇到的政策障礙。
制定國家層面促進創新聯合體高質量發展的指引意見,明確使命定位、組建方式等基本要求,出臺先行先試政策。明確牽頭部委,建立國資委、各省市創新聯合體建設方案和運行機制備案制度,完善信息鏈接方式以形成統一榜單發布平臺,降低潛在參與主體揭榜應答成本,助力聯合體優化組建方案和運行機制,促進協同創新形成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