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傳統塑料垃圾對環境造成的“白色污染”,我國相繼出臺“禁塑令”等政策,以期實現生物可降解材料產品對傳統塑料一次性制品的替代。然而,生物可降解材料目前卻面臨市場混亂、缺乏行業標準等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張少康表示,目前,我國對生物可降解材料政策推動力度不足,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降解率要求為60%,遠低于國際水平的90%。各地“禁塑”政策執行力度不強和監管不到位。而企業也面臨前期投入技術研發資本額度較高、生產項目建設管理成本高、產品生產成本明顯高于石油基材料、投資回報周期長、短期內能夠獲得的收益額率極低等問題。
為此,張少康建議完善生物降解材料行業政策和標準設計,提高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降解率要求,禁止“崩解”“偽降解”材料/制品例如聚乙烯(PE)、聚丙烯(PP)等傳統石油基不可降解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快遞包裝袋等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指導政策,并指導各省建立一次性塑料材料/制品“白名單”,建立檢測中心,促進各地監管部門嚴格科學執法,確保生物降解材料合理使用。
生物基新材料是我國戰略性新興材料產業和生物質產業發展的重要領域之一,但目前該產業還未納入環境保護或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名錄,極大地限制了產業發展。張少康建議,出臺有關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方面的優惠政策,使生物降解材料行業享受“三免三減半”或“收入減按90%計”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同時將其納入《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退稅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