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專刊|九三學社界別提案選登七:關于進一步推進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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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非法收集、買賣、使用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頻發,“成堆”的垃圾短信、“精準”的騷擾電話、“防不勝防”的網絡詐騙,連投到招聘網站的個人簡歷也被人盜賣,諸多個人信息問題嚴重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危害到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危及社會和諧穩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4月至9月開展了打擊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辦各類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獲涉案信息369.2萬條,罰沒款1946.4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54件。相對海量的個人信息侵權事件,查處的這些案件可謂是“冰山一角”;互聯網時代跨地域跨國境的信息侵權,給辦案機關查處帶來了巨大的困難。諸多的現實問題,呼吁個人信息保護需要法律層面的規范;加強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是回應社會治理法治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
為此建議:
一是在立法方面,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完善法律保護體系。目前我國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法規大多散見于各類行政法規與部門法規之中,法律層級較低,且缺乏系統化的信息管理立法監督機制。2017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定不夠細化。《民法總則》第111條確立了個人信息權的保護原則,但是對個人信息權的歸屬尚不明確,實踐中難以操作。因此,建議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個人信息的定義和范圍,進一步厘清個人信息侵權行為的邊界,規定個人信息保護的一般原則、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平臺的法律責任等;銜接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尤其要加強立法對信息保護的監督作用,建立并完善國家及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規范重要信息系統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監督機制;加大對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為司法實踐中出現的信息違法犯罪問題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
二是在行政管理和執法方面,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完善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避免個人信息方面的違法行為發生。在互聯網時代,政府信息系統的運行與管理也存在巨大隱患。伴隨信息技術的發展,政府電子政務與網絡化管理趨勢明顯,網絡身份證、社保卡、醫保卡、交通卡等成為人們的日常生活必需;國家建立龐大的信息數據庫,對國家安全、個人隱私等重要信息進行統一收集與管理。由于政府收集的信息內容詳盡、所涉范圍廣且真實程度高,海量信息數據庫一旦泄漏,將造成大面積侵權發生。因此,建議政府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對于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共享與公開等行為,嚴格遵守妥當性、必要性和正當程序原則,同時建立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機構、提升信息數據綜合管理、利用、保護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網絡平臺責任方面,加強對網絡平臺公司的監督和制約,強化其自律機制。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使許多公司意識到了個人信息資源的商業價值,許多公司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不惜通過各種方式獲取網絡客戶的個人資料以及一切可被利用的個人信息。盡管許多網站張貼了相關的隱私政策,卻因內容簡單且并無相關的安全保障措施,甚至規定了許多免責條款,用戶的個人信息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需要有關部門督促網絡平臺公司建立更為嚴格的保護與保密制度,禁止不合理的免責條款。同時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制定信息數據行業規范,完善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形成對行政監管的有效補充。(擬提交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