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學社中央:關于進一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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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臭氧(O3)污染仍呈上升趨勢。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細顆粒物污染的重要前體物,為加強治理,生態環境部先后發布了《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等文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是標準體系尚不健全。
二是治理成效仍不明顯。
三是監管還不到位。
為此,建議:
一是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將更多種類揮發性有機物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征稅范圍,明確污染當量核算標準和對應稅額;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VOCs物種濃度限值;完善VOCs排放標準體系,健全行業監測技術標準;建立以技術性能、經濟性能、環保性能和生產管理等評價指標為基礎的減排評估方法指南,建立涵蓋源頭、過程和末端全過程的技術指標體系。
二是精準施策。通過“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等精細化管控手段,提升企業生產過程全鏈條VOCs綜合去除效率;利用VOCs排放清單和源解析結果,運用走航監測、手工采樣以及溯源分析等手段,確定重點控制的VOCs物質以及物種名錄、行業名錄、排放環節、重點行業清單,提升廢氣收集率、治污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等治污“三率”;推進餐飲行業由傳統油煙凈化向顆粒物和VOCs協同治理的方向發展;倡導第三方治理運營模式,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治理方式,采取整體設計、模塊化建設和一體化運營模式,提高治理水平。
三是強化聯防聯控。根據主體功能區劃分、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區域揮發性有機物防治重點區域,建立重點產業園區污染物在線監測網。加強環境在線監測新設備和新技術研發。在重點行業污染源、廠界、周邊敏感區域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儀。